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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浙粤鄂基层检察院跨区域结对共建共谋推进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

浙江检察
2024-10-22


4月16日,在最高检政治部的指导协调下,湖北省检察院组织湖北与上海、浙江、广东四省(市)28个基层检察院共同签署基层检察院跨省(市)结对共建协议,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省级层面基层院跨区域共建互助机制。


据悉,此次基层检察院跨区域结对共建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导向的指示批示精神和最高检党组关于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部署要求的具体实践,旨在统筹结对双方发展优势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从业务、人才、智力、文化、技术、理论研究等方面精准共建共促,携手谋实招、求实效、出经验、建机制、创品牌,为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签约仪式上,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指出,此次和湖北结对共建的兄弟院都来自沿海先进地区,在服务民营经济、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经验更加丰富,在基层院高质量发展上成效也更加明显,为湖北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学习交流和借鉴提升的机会。


“播下一颗结对共建的种子,期盼收获基层院高质量发展的累累硕果!”王守安表示,希望此次结对共建在党建引领上互促共进,探索新时代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方法,共同擦亮政治底色;在创新发展上互学共赢,互相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在素能提升上互补共长,互派业务骨干进行学习培训,共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在文化培育上互鉴共融,共同厚植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




最高检政治部队伍建设指导部部长周玉庆表示,此次结对共建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建立基层院跨区域、跨层级共建互助机制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推进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四省(市)的28个基层院站位高、行动快,签订共建协议,开启互助征程,为全国基层院跨区域结对共建开局破冰、作出了示范。


关于如何进一步深化结对共建,他指出,要抓住制高点,推动实现理念上的飞跃,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个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提升执法司法办案、队伍建设、基层院发展等工作理念;抓住支撑点,推动实现机制上的跨越,结对院要共同谋划,实现队伍共管、业务共商、难题共破、信息共享,同频共振实现跨越;抓住关键点,推动实现能力上的跳跃,共同开展实体化培训、干部互派交流,在检察实践中落实好“三个善于”的要求,实现能力“跨栏跑”;抓住连接点,推动实现精神上的超越,以平等的姿态投入到结对共建中,实现全面合作,不断超越。



28个基层检察院签署了结对共建协议


活动中,28个基层检察院签署了结对共建协议。来自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的4位检察长交流了基层检察院品牌建设经验。上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荚振坤,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焉军,广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闫进宏,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梁莉介绍了推动基层检察院发展的主要做法。嘉兴南湖、杭州西湖、慈溪、安吉、缙云5个浙江基层检察院分别与红安、鄂州梁子湖、阳新、保康、神农架林区5个湖北基层检察院结对。


据介绍,近年来,浙江省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部署要求,找准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定位,以破解基层难题为重点,以打造基层品牌为载体,扎实推进基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围绕中心大局,加强系统谋划。提出“率先形成全省基层院现代化建设整体格局”工作目标,设计出台“10大项目”+“10项工程”配套推进方案,制定《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推动“三支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基层检察院建设八大抓手实施方案》等文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掣肘难题。针对基层干部队伍优化,出台实施《大力发现培养选拨优秀年轻干部的指导意见》《省院与市、县(市、区)检察院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任职暂行办法》,深化“上挂下派、横向互派、调用办案、对口援助”四位一体机制,全面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针对基层人才体系建设,出台检察人才培养实施意见、专业人才分类管理规定等一揽子文件,推动形成38名检察业务专家、30个优秀办案团队和个人、611人专业人才库成员的三类专业人才体系。针对基层人员紧缺问题,率先开展政法编制动态调整,统筹使用相关编制。 


三是厚植发展根基,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提出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枫桥式检察室”。立足检察履职,去年全省检察室共办结辖区矛盾集中类型案件2613件,对辖区“两所一庭”监督337件。立足服务群众,持续擦亮“乡村检察官”“小巷检察官”等区域特色品牌,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立足锻炼队伍,搭建人员轮岗交流、新入职人员培养锻炼平台,实现基层检察人员实战实训良性互动。浙江“枫桥式检察室”写入省人大常委会“枫桥经验”立法,检察室创新形成的“检察e站”“检察听证一件事”等10项成果,入选浙江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四是强化数字赋能,激发内生动力。锚定基层检察现代化目标,加快推进数字检察迭代升级,着力打造高效协同的基层智治平台。推动单维治理迈向协同治理,积极推进“检察+”协同共治平台建设,探索开发“治理侧”应用。推动监督规则转化为治理规则, “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成功形成监督模型数百个。推动智能辅助激发监督活力,探索建立上下级院、“四大检察”一体化类案监督机制,去年全省“四大检察”案件移送线索成案率上升至84.73%。



整理自:鄂检在线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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